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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企业研发重大新产品有望获5000万财政补贴

更新日期:2016-10-14 16:48:28

重庆企业研发重大新产品有望获5000万财政补贴
        昨日,记者从市经信委网站获悉,市经信委已于近日发布《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市经信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自主申报的重大新产品进行评定,待审核和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将获得研发成本补贴。据悉,每年度单户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最高可获5000万元财政补贴。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申报研发补助有啥标准?

  据悉,所谓重大新产品,是指符合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传统支柱产业发展方向,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重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经市场认可的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产业带动性强的新产品。

  经评定的重大新产品,补助标准为:评定的次年按重大新产品评定当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第二年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对具有发明专利的重大新产品,第三年再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

  企业开发多个重大新产品获财政补贴资金的,每项重大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每年度单户企业重大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哪些情况不能享受补助?

  根据细则,市经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国税局负责组织重大新产品评定工作。如果申报企业存在出口骗税等行为的将不能享受补助政策,具体要求是:

  1.申请享受研发成本补助的重大新产品其对应时间和对应的增值税部分已享受过增值税其他优惠政策的,企业不能重复享受。

  2.申请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的企业对应年度有偷税、出口骗税行为的,其重大新产品不能享受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政策,已享受的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予以收回。

  3.存在骗取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资金行为或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资金未按规定使用并不按照要求整改的企业,不能享受财政研发成本补助政策。

  申报研发补助应满足五大条件

  1、申请企业应在重庆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上年度企业有R&D(研发)活动。

  2、产品符合重大新产品的定义要求,在重庆市内首次开发、生产,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成熟、质量可靠。

  3、有发明专利的重大新产品应在至评定年的近三年内获得授权与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

  4、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5、产品经市场认可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单款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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